深交所发布新版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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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新版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指南
2023-11-27 20:52:00
11月27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业务指南第1号——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指南(2023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指南仅为办理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不含可转债)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申请材料编制及相关业务办理之用。
  《指南》提出: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下同)的发行方式包括“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网下发行”两种方式。“网下发行”方式是指通过簿记建档或者协议认购的方式向专业投资者销售。“网上发行+网下发行”方式目前仅适用于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必选,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选),网上发行是指以确定的发行利率或利率区间通过交易系统以场内挂牌的方式向普通投资者或专业投资者公开销售。
  债券简称最长为30个字符,债券简称(短)最长为8个字符,两简称可以相同。债券简称、债券简称(短)应包含发行年份,可使用“年份后两位+发行人缩写+序号”格式。对于特殊品种建议在债券简称、债券简称(短)中预留字符作为区分,例如可交债可使用“E”,可续期可使用“Y”,绿色债可使用“G”,短债可使用“D”等。
  发行备案通过后,发行公告文件应当在簿记建档前1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发行公告文件披露最晚日期为备案通过后的第20个交易日,如在此日期前未披露的,原代码将收回,请重新提交备案。发行前如发生影响发行条件、投资者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及承销机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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